韓前總理韓明淑涉受賄案 被判2年有期徒刑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南韓聯合通訊社今天報導,韓明淑因涉嫌於2007年3月至8月從(韓信建榮公司)代表(韓萬浩)處,收受9億韓元的政治資金,於2010年7月被起訴。2011年10月,韓明淑一審被判無罪。但2013年,法院二審推翻一審無罪判決,以非法收受政治資金罪判處韓明淑有期徒刑2年,並處罰金8億8000萬韓元。

南韓前總理、第1在野黨新民主政治聯合黨議員韓明淑涉嫌受賄一案,南韓大法院今天進行宣判,維持原審判決,判處韓明淑有期徒刑2年,並被剝奪國會議員職務。

大法院方面表示,韓萬浩接受檢方調查時的信用貸款陳述真實可靠,因此維持了二審判決。由此,韓明淑將被剝奪國會議員職務,根據相關法律,在服刑2年出獄後的10年裡,韓明淑無法參加相關競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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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企業貸款/韓前總理韓明淑涉受賄案-被判2年有期徒刑-073347245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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